滨州市首次设立专利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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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东电视台 日期:2006-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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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发明创造,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昨天,滨州市出台并开始实施《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这是该市首次动用财政资金大幅资助专利申请者和实施者。
《办法》规定,专利发展资金分为专利申请资助金和专利实施资助金两部分。其中申请资助金主要用于对滨州市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由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授权后进行资助,同时还对滨州市申请的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专利进行资助。资助数额分别为国内发明专利每件15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6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300元,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专利每件2万元;实施资助金主要用于资助全市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专利产品和专利技术,加快推进产业化进程。
滨州台 孙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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