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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春临沂市农村中小学生全部免除杂费
来源:山东电视台 日期:2006-11-25


 
   自2007年春季起,临沂市将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杂费,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区共同承担。

   自2007年春季起,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只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代收费和寄宿生的住宿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将全部免除学杂费。

    临沂市义务教育阶段杂费的免除标准为农村初中每生每年300元,农村小学每生每年21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区共同承担,省财政承担80%,市、县区承担20%。
 
    同时,临沂市将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学年50元-11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15元-205元,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每生每学年不低于300元。(王兆军   赵海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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