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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山东电视台 日期:2006-11-2

      日前,日照市政策,上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4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50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日照市这次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日照市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情况确定的。(王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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