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电视台网站
>>
新闻频道
>>
山东新闻
>>
鲁南新闻
>>
日照新闻
>> 新闻正文
日照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
山东电视台
日期:2006-11-2
日前,日照市政策,上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4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50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日照市这次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日照市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情况确定的。(王燕青)
上一个新闻:
我省首家虚拟空港在日照启用
下一个新闻: 没有了
相关新闻
最新推荐
29省区市颁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最高
莱芜:制定农民工最低工资标准
莱芜: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山东省执行新最低工资标准 建筑工标准上调
劳动厅解释最低工资标准:福利待遇不能算工资
山东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上调40元-80元
最低工资标准真能让职工得实惠吗
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750元成全国最高
山东拟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初步方案已出炉
辽宁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涨到590元
其 它 相 关
最 新 报 道
新 闻 评 论
焦 点 关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