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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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东电视台 日期:2006-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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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对《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于2006年7月25日至26日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后,曾经登报向社会各方面征求了立法修改意见和建议。之后,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修改。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9月27日至29日对修改后的草案进行了再次审议。为了进一步提高法规质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现将经第二次审议后的法规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稿登报公布,再次向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修改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6年10月20日。 来信请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地址:济南市纬二路66号,邮政编码:250001); 电子邮件信箱:srdfazhi@jn.gov.cn。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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