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电视台网站 >> 新闻频道 >> 山东新闻 >> 鲁中新闻 >> 泰安新闻 >> 新闻正文

泰安:明年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全免
来源:山东电视台 日期:2006-11-24

     从2007年春季开学起,泰安市将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近40万农村孩子将从中受益。

    据了解,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对象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
阶段公办学校学生、承担政府委托办学任务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免杂费标准按“一费制”规定执行,即:农村初中每生每年300元,农村小学每生每年210元。免收杂费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能按“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和寄宿生住宿费,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戚桂安)


  • 上一个新闻:

  • 下一个新闻: 没有了
  • 相关新闻
    最新推荐
    没有相关新闻
    其 它 相 关
    最 新 报 道
    新 闻 评 论
    焦 点 关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