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电视台网站 >> 新闻频道 >> 山东新闻 >> 鲁中新闻 >> 泰安新闻 >> 新闻正文

泰安:为企业支付工人工资设立底线
来源:山东电视台 日期:2006-11-27

    泰安市企业最低支付工人工资标准通过人大和政府审核,今天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类: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执行480元/月的标准;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执行390元/月的标准。学徒、见习、试用等新进人员适用最低工资标准规定。(郭孝贞 王晓)


  • 上一个新闻:

  • 下一个新闻: 没有了
  • 相关新闻
    最新推荐
    没有相关新闻
    其 它 相 关
    最 新 报 道
    新 闻 评 论
    焦 点 关 注